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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三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明教职成〔2016〕253号)
 
发布时间:2019-01-0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三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更好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建设,现结合我市职业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

· “十二五”的主要成绩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职业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三明市“十二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改革办学机制,着力创新发展,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

1.办学规模趋向合理。“十二五”期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保持在1.2-1.5万人范围,普职招生比2013年度为49.6:50.4,2014年度为51.2:48.8,2015年度为55.2:45.8,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2013年完成三明市第三技工学校和永安市技工学校的整合,2014年8月开始职教园区建设,完成投资1.6亿元。目前,2所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突破1万名,16所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在校生达4.08万名,中职学校中千人规模6所、 3000人规模2所、4000人规模以上2所。6所中职学校与省内8所高职院校联合办“五年专”,中等、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2.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全市争取省级以上职业教育补助资金近3亿元,市、县两级对职业教育投入逐步加大,已创建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所、省级改革发展示范学校4所,有7所学校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纳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全市职业院校建成国家级示范性实训基地9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3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三明职院)、省级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3个、省级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6个、校内外实训基地170多个;开办各类专业90多个,其中国家级示范专业5个、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三明职院)、省级重点专业18个。全市创建了1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高级技校、市第二高级技校先后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全市职业院校教师的学历达标率提高到94.8%,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提高到66.1%。

3.办学活力日益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各职业院校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交替,推行订单培养、委托培养,开展集团化办学和现代学徒制、二元制教学实践与探索。中等职业学校与200多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2所高职院校与100多家企业建立起校企合作关系。依托骨干职业学校组建了“财经商贸”、“现代制造”、“汽车”、“信息技术”、“现代农林”5个区域性职教集团,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建立了首个多元投资主体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全市有5所职业院校的7个专业被省上纳入“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两批)、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纺织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2个专业被省上纳入首批“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全市有13所中职学校设立了职业技能鉴定站,3所职业院校开展明台合作交流和对外合作办学。

4.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学生参加高职招考专科以上上线率达到98%以上。“双证书”制度得到较好落实,职业院校每年有近90%的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形成制度,2009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大赛,在参加全国、全省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共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项目177个。2014年、2016年,我市还承办了全省“农林牧渔”类中职项目的技能大赛。全市中职学校承担省级改革试点项目8个。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各类科研项目立项48项,其中省部级36项;获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一种抗菌防紫外线纺织面料”发明获国家级专利,填补了我国这一领域的空白。

5.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市职业教育专业布局结构不断优化,逐渐形成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体系。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覆盖10大类,开设23个专业、布点29个,其中工、农、医科类专业点27个,占专业点总数的93.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覆盖13大类,开设49个专业、布点222个,其中工、农、医科类专业点70个,占专业点总数的31.5%。全市高校毕业生达3.1万人,各类职业院校、成人学校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技能型人才5.1万名。全市10个县(市)均成立了县级职教中心,有9个达到省级标准化要求,建成一批省、市级社区教育中心、乡镇文技校、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完成各类职业技术培训15.6万人次。各类培训机构围绕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培养数控、车工、汽驾、汽修、机械加工、焊工、电气电工、烹饪等我市重点产业所需的技能人才。“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培养高级工以上人员1.5万名,新推出家政服务、保育育婴、制茶茶艺等需求量较大的职业鉴定,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职业教育事业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总体水平与省上标准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全市教育事业中较为薄弱的环节,改革与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办学条件仍然比较薄弱。有3所中职学校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设置标准,占总数的25%。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为2428元,比全省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低6153元。优质职业院校资源少,主要原因是我市苏区、老区县多,经济基础相对沿海地区薄弱,特别是山区小县,财政收入少,对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历史欠债较多,影响了办学层次的提升。

二是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2014年,中职学校专任教师1191人,生师比34.3:1,低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生师比20:1的要求,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为4.37%,比全省平均低0.63个百分点。高职专任教师476人,生师比20.4:1,也不达标。主要原因是现行人事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聘政策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要求不相适应。学校缺乏聘任自主权,难以招聘到学校想要的专业教师人才,企业的“能工巧匠”很难进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更多注重论文和科研成果,达到评高级职称标准的人数占比高,学校可聘职数无法满足教师需求,影响了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

三是办学同质化现象严重。我市每个县(市)都有一所中职学校和一个县级职教中心,不少职业学校规模小、效益低,学校之间专业设置重复现象较重,造成资源浪费,影响办学质量。80%以上的职业院校开设了信息技术类、旅游服务类专业,主要原因是小县人口不足,生源缺乏严重,不少学校办学定位不准、理念不清,重复开设热门专业,弱化行业办学特色。一些职业院校没有深入了解产业发展需求,有关部门和行业缺乏相应支持和指导,盲目设置专业,更愿意开设投入少、成本低、招生热的专业。

四是校企合作不够紧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积极性不高,存在学校热、企业冷现象,大部分学校虽然开展了多种方式的校企合作,但是校企合作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校企合作大多停留在学生实习、毕业生就业等层面,联合培养的深层次合作较少,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尚未建立,学校与企业共建共育的力度需要加强。

五是对外交流与合作层次较低。主要以闽台“校校企”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和互派学生方式开展合作,缺少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合作形式单一、层次较低,交流面狭窄,缺乏办学特色和创新。主要原因是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尚未建立,缺少政策和经费保障。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度决策部署,对接三明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产教融合为抓手,统筹职业教育布局,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三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统筹发展。确立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注重规划引领,着力营造制度环境,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统筹各行业、各部门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市场导向、产教融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激发职业院校发展活力。

——服务需求、促进就业。围绕服务产业转型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推动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发挥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在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融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特色办学、提高质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一校一策”目标管理为抓手,鼓励各职业院校特色办学、错位竞争、共同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特色发展、融合发展、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服务质量。

(三)发展目标

逐步构建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教普教互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与地方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职业教育发展机制。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3.8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1.2万人左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1.5万人,每年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达到24万人次。基本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具有三明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推进措施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根据三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坚持“做专、做特、做优”职业院校,形成目标明确、层次分明、特色凸显、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建成应用型本科大学1所、省、市属高职院校和技师学院各1所,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10所左右。建成6个以上对接产业的专业群和30个左右服务产业的特色专业,基本形成紧密对接产业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1.推进中职学校分级建设。按“达标”、“规范”、“示范”三个等级推动中职学校建设,到2020年,三明林校、三明农校、工贸学校、永安职专、尤溪职专、大田职专要达到“示范性”等级;三明职专、金湖旅专达到“规范化”等级;其他中职学校2017年全部达到“达标”等级。此外,要加快推进三明职专和市高级技校资源整合工作,争取“十三五”期间,职教园区启动二期工程建设,并建成“三明技师学院”。

2.推进高等学校转型建设。推进三明学院加快应用型大学建设步伐,继续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式”的办学定位,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初步建成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推进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抓住更名后的发展契机,做好专业建设规划,突出医学特色,大力培养本土化基层医疗专业人才;推进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认真落实“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创建工作,争取每个年度考评“合格”,2020年前通过示范校验收。

3.推进优化专业群建设。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实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制度,引导学校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产业相关专业。针对我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需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职业院校专业结构,推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群建设。重点建设轻纺工程、机电工程、财经商贸、医学护理、人文教育等6个专业群和30个左右的特色专业。支持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办好2-3个对接县域产业的专业。

4.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发挥高职院校示范和引领作用,联合区域内的若干所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以专业建设为纽带,组建相对固定、紧密联系的办学联盟,构建职业院校“集群发展”模式,实现区域内优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促进区域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到2020年,全市建成由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牵头的北片和由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牵头的南片2个职业教育联盟。

(二)强化职业院校内涵建设

以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创业改革、提升信息化水平为重点,促进职业院校内涵发展,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促进就业紧密结合,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到2020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以上。

1.强化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引企入校等方式,共建产权明晰、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托学校、县级职教中心、行业企业建设一批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实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工业园区,围绕智能制造、电子商务、汽车及机械装备等重点发展产业,建设一批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到2020年,全市争取有1-2个项目达到全省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标准。

2.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学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教师的制度,逐年提高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试行教师“五年一注册”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双向聘用”机制。重点支持建设一支教师、工程师等资格兼具,教学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兼备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到2020年,全市力争培养15名省级专业带头人、6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成立2个省级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

3.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学、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项目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加强实践性教学,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推行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实习实训考核评价。以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主动对接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优化课程结构,形成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模块。实施中高职衔接课程体系建设工程,合理确定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贯通人才培养渠道。

4.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明确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开发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支持三明学院、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把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平台、实践平台、师资平台、政策平台”建设。鼓励学校积极参与、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类竞赛,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完善学生就业指导工作机制,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和创新创业教育,增强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5.培育传承“工匠精神”。营造“工匠精神”校园氛围。结合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突出体现“工匠精神”核心的文化内容,并将“工匠精神”融入到学校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及文化标识中。加强“工匠精神”宣传教育。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和技能比武等活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平台传播“工匠精神”。编印“工匠精神”校本教材。挖掘古代、现代典型“工匠”案例,收集影像、文字素材,组织专家编著校本教材,深度剖析“工匠精神”和大力宣传“大国工匠”先进事迹,培育传承“精益求精、追求极致、坚韧不拔”的“工匠精神”。

6.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全面提升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建设职业教育教学资源服务平台,推进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建设职业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学籍、招生就业、实习实训、学生资助、教师等管理信息化。组织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鼓励职业院校教师积极参与全省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三)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

创新办学模式,强化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行业指导和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构建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机制。

1.强化职业教育行业指导。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每年发布一次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和行业就业状况。充分发挥行业纽带作用,以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参与学校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开发等。组建由行业、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专家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强化人才培养规划、专业建设改革、教学标准制定、课程体系建设、教育质量评价等工作。到2020年,争取成立机械制造、旅游服务、纺织服装、电子商务等10个市级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2.健全校企合作办学制度。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对接省上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搭建校企合作平台,积极推进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校企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建立实习实训考核评价制度。开发一批与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建立课程内容随产业发展、技术进步而更新的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订单培养规模。

3.推进紧密型职教集团建设。积极培育和组建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省市级职教集团和行业性职教集团。支持行业、企业、学校等主体通过资本、土地、房舍、设备、技术等使用权租赁、托管、转让、整合等形式成立法人实体,引导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到2020年,争创2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3个市级示范性职教集团。

4.推广“二元型”育人模式。以高职院校、职教园区学校为重点,全面推行“二元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采取单独招生、注册入学,招收企业在职员工进校学习,推动校企联合招生、定向就业,实现学生进校即进厂。通过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核心课程、共同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参与质量评价,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机制。到2020年,争取推广5-6个“二元制”试点项目和10个“现代学徒制”典型案例,实现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全覆盖。

5.落实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制度。完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试点方案,落实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推动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融合、教学过程与职业岗位融合、学生评价与职业技能鉴定融合、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融合,使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更加适应职业岗位的需求。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实施龙头企业“一企一策”职工培训计划,鼓励企业联合或依托学校进行职业培训教育。到2020年,争取每年培育新型产业工人和新型职业农民6万名以上。

(四)加大教育开放办学力度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大力开展继续教育,使职业院校继续教育人次达全日制在校生的1.2倍以上。以推进闽台职业教育合作为重点,提升我市对外合作办学的层次和水平。

1.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公办、民办、合作办等多元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以资金、技术、实物等向公办学校注资入股,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等形式举办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将民办职业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建立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民办教育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办法,使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

2.深化明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扩大三明学院、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对台交流与合作领域,继续实施“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重点合作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健康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专业群。开展中职学校对台交流与合作试点,争取“十三五”期间取得突破。支持职业院校与台湾高校、行业协会、企业共同组建多元化企业法人型职教集团。落实好省上“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深化教师互派教育教学研究。

3.加强国际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积极参与省上举办的国际论坛、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领域与层次,利用职教园区新平台,推进与国际组织、国家及地区在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教师培训、人才培养、课程开发等领域进行交流,探索以工业自动化、智能制造、现代物流、“互联网+”等为核心内容的合作开发项目。扩大高校与国外院校师生互访规模,选派校长、教师出国交流,更新教育观念。鼓励学生到国外交流、实习,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引进国外专家来明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4.继续稳步发展继续教育。加大继续教育监管和评估力度,完善全市继续教育数字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教育资源数字化学习和管理服务体系。发挥职业教育优质师资资源,结合经济发展需要,面向行业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和学历水平。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开发人才培训项目,以送教进企、引训入校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服务。

(五)健全教育质量保障机制

以提升管理能力、强化标准建设为核心,以开展评估评价为抓手,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促进职业教育办学的标准化、规范化。

1.健全学校治理结构。落实教育部《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计划(2015-2018年),加大职业院校依法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制度。督促职业院校根据《章程》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完成学校《章程》制定、修订工作。健全体现职业院校特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标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目标管理。

2.完善教学标准体系。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支持职业院校组织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专业教学方案和特色课程标准。引导学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3.强化质量督导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逐步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推进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完成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在省级以上示范性中职学校中试点开展教学质量评估,逐步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争取每年发布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并逐步提高年度质量报告的量化程度、可比性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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