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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 货物、服务和零星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7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更好地满足学院办学需要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物资采购和零星修缮等工作效益和效率,根据最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设立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采购工作机构

(一)采购领导小组

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院系党政负责人、职教园校区管理处负责人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领导学院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定学院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 负责审核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分类编制年度采购计划,论证优化采购项目方案,协调解决采购业务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采购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由院长办公会执行。

(二)采购工作小组

长:分管后勤副院长

副组长:后勤处处长、计财处处长、教务处处长、采购项目归口部门行政负责人

员:后勤处分管副处长、职教园管理处分管副主任、

后勤科科长、采购经办人员(含各部门院系、职教园管理处)、各资产管理员、法务及采购监督小组成员。

工作职责:执行采购领导小组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院利益,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因素,负责本院采购项目市场询价、确定项目预算金额、采购方式、方案初稿拟定、审批手续办理、标书初稿拟定、招标过程参与、合同初稿审核、指派专人项目负责、履约验收(初验及终验)、资产入库登记及资金支付申请等具体实施工作。

二、采购过程管理

(一)提交申请

1.各部门院系(申请采购单位)根据教育教学使用需求按要求填写《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采购审批单》(附件表一),非教学使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类采购填写《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审批单》(附件表二)。

2.预估5万元及以上采购项目,各部门院系(申请采购单位)组织编制技术方案(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后,测算或调研市场价格,填写《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建设(采购)项目立项预审表》(附件表三)。预估采购金额5万元(含)及以上需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预估采购20万元(含)及以上需经院长办公会同意后报党委会研究同意。

3.单一来源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单一来源采购条款规定执行。

4.遇抢险、排危等紧急情况或者急需物资,可先电话或者工作群汇报等方式向采购领导小组及单位领导请示,征得同意后,可以先行实施,签字确认手续后补。

(二)方案审核及价格审核

1.各申请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教学和工作需求,联合专业教师或行业专家共同编制采购需求清单(含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预算金额),报院采购工作小组组织成员进行方案合理化及价格审核、采购方式确认。

1)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产品(集采目录内产品)0-30万元可不询价,提供网上超市两个及以上同等产品报价截图;

25万元以内(不含)采购(非集采目录内)提供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或两家以上其他单位相同项目采购合同价格;

35万元及以上(集采目录内30万元及以上)提供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或两家以上其他单位相同项目采购合同价格。

以上(2)(3)询价结果均需报采购小组会议确定招标控制价及采购方式后填写询价情况表(附件表五);

(三)采购实施方式

采购分类:集中采购、自行采购、分散采购。

实施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网上超市(电子卖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具体实施采购方式由采购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商议确定。

集中采购:指福建省财政厅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清单内的货物,0-30万元(不含,基础目录到50万元)可直接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进行直接采购或网上竞价方式采购,30万元及(基础目录50万元)以上由三明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

自行采购:货物、服务0-50万元(不含)和工程项目0-100万元(不含)采用自行采购方式,超5万元及以上需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及结果需在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遇特殊或紧急采购,通过询价后报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同意,可直接与供应商签定合同。)

分散采购:货物、服务50万元及以上和零星修缮工程项目100-400万元(不含)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后随机抽取代理机构进行招标采购。

实施采购:采购小组可根据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发布询价(招标)公告、组织采购、公示结果、签定合同、验收、资产入库、费用报销。

询价采购:采购小组(使用部门)根据需求,发询价函(附件表四),供应商根据询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密封盖章的询价函,采购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递交的询价函进行评审,并根据采购小组会议商议后填写询价结果表。

组织招标:询价结果5万元以内(不含)的可直接根据采购小组给出的询价结果进行采购,5万元及以上的按采购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合同签定:招标结果公示后,采购小组根据招标结果拟定合同初稿报法务审核后签定采购合同(线上招标采购合同按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统一模板签定,1万元及以上采购均需签定合同),合同应有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方能生效。签订合同后,采购小组会同使用部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确保采购项目质量和按建设时间如期完成。

验收入库:采购物品送达学校,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申请采购单位报采购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验及终验,并填写项目验收单(附件表六),验收合格后采购小组填写入库单,使用人再按需求数量领取使用。

费用报销:申请采购单位经办人填写用款审批单、附采购申请表、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入库单后报销采购项目费用。

5万元以下工程类项目由校内零星维修队伍进行施工,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类项目,按要求做好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预算、造价审核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按相关招标流程确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加强招标资料存档整理工作:招标活动中形成的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预审表、询价情况表、采购审批表、会议纪要、招标过程材料、合同、验收单、发票、用款审批单等材料是重要的法律文书,后勤管理处负有收集、保存和归档的责任,并根据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每年按时移交学校档案室归档。5万元以下的项目采购材料申请采购单位按档案存档要求自行存档。

三、保密要求

所有参与学院采购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投标方或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项目内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下列事项必须保密:

(一)招标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二)评标专家名单在开标前必须保密;

(三)评标的过程必须保密;

(四)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必须保密。

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和规定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相关要求

(一)采购小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依据本制度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和招标。

(三)各申请采购单位积极配合计财、后勤做好资产入账管理。后勤资产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实物出入库账册,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建立财产清册,适时开展资产清查,计财资产会计、后勤资产管理人员与各处室院系使用部门至少每年核对一次资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采购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将不定期召开采购小组会议。

(五)采购监督人员全程监督采购小组各采购项目的询价、招标代理抽取、开标过程等工作。

(六)申请采购部门做好采购报备制度,项目立项预审表(表三)、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项目需纪委办在招标文件确认函上签字)、采购合同、验收单需向纪委办备案。

五、附 则

(一)本采购制度与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相冲突的,应适时进行调整修订,未修订前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为准执行。

(二)原制定《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取消。

(三)本制度由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职教园分校参照此制度执行。





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

202379












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党政办公室 20237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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