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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我校优秀学生参加2016年秋季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浏览次数:
 
     
 
  为加强与国(境)外相关高校的合作与交流,共享国(境)外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开阔我校学生的视野,2015年,我校选派3名同学前往台湾修平科技大学、台湾岭东科技大学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流学习,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与台湾高校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现结合我校实际,启动2016年秋季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人员选拔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我校2014、2015级学生。
  二、报名条件:品学兼优,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50%之前,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各院系负责组织报名、推荐,学校根据总体情况择优推荐。
  三、学习时间:2016年秋季成行,在台湾相关院校进行为期一学期的短期交流学习。
  四、学习证明:短期交流学习结束后,学生可获得台湾高校颁发的交流学习学分证明。完成不低于我校本专业该学期所规定的学分数,学校认定该学期学分。
  五、对接院校:台湾修平科技大学、台湾弘光科技大学、台湾岭东科技大学。
  六、相关费用:学费、住宿费、书费等费用不同学校略有差异,参见各院校介绍。往返程机票、入台手续办理等相关费用据实收取。                               
  七、咨询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
  八、咨询部门: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行政楼301室)
  咨询电话:刘老师8282395
  咨询QQ:1458210452
  九、报名方式:学生填写《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请到校继续教育网站下载),交至辅导员处,各院系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排名,签署意见后,以院系为单位将纸质稿交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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