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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 关于开展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3   浏览次数:
 
     
 

各系、各职能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共两项。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额

1.名额:5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三等奖2个;

2.奖金标准: 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5万元,三等奖2万元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额

1.名额:31名(每系推荐7人、招就处2人、学生处1人) ;

2.奖金标准: 1000元;

二、评选对象

1.先进集体参评对象:各系及相关部门。

2.先进个人参评对象:从事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或积极推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本校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1.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上级与学校就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健全,执行有力;积极配合学生就业相关部门做好常项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各专业合计初次就业去向落实率排在全校系前列并均超过85%,至当年8月31日,所在系各专业毕业生总体就业去向落实率均超过90%,就业工作投诉率为零,毕业生离校没发生一例违纪事件。

2.注重工作创新,有效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发展观,就业指导和咨询活动针对性强,覆盖面广。积极挖掘就业先进典型,每学年邀请优秀校友返校举办讲座或座谈会至少一次,帮助在校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就业观。

3.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活动,主动对接用人单位,拓宽招聘资讯渠道,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精准推送招聘信息,持续跟踪毕业生就业情况,就业服务不断线。困难学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成效显著,有意愿就业的困难学生群体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100%。

(二)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1.全面掌握和领会国家、省和就业相关部门的就业政策,详细掌握毕业生的求职需要,能结合专业特点开展富有成效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工作有记录,有实效。

2.准确统计并及时上报毕业生的相关信息,无弄虚作假现象。7月中旬,所负责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85%以上,至当年8月31日总体就业去向落实率达到90%以上,就业工作投诉率为零,毕业生离校没发生一例违纪事件。

3.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积极引进用人单位来校招聘、录用毕业生。积极探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形成具有指导与实践作用的就业工作案例。

四、评选程序

1.各部门要严格根据评选条件,结合教职工在就业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择优评选和推荐。

2.申报者下载相应申报表(详见附件),填写后提交至所在系。各系初审后于12月31日前将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汇总招生就业处王老师处,电子表格发至:[email protected]

3.招生就业处重点审核申报对象所负责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落实率、工作创新举措、帮扶就业困难学生、就业工作案例等,并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4.拟推荐集体、个人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确定表彰人选。

五、评选要求

1.各系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宁缺毋滥。

2.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人选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遵守就业统计的纪律要求,不存在“四不准”“三不得”情况。






91中文字日产乱幕4区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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